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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多长

时间:2026.03.1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211人
律师解析:
1.国家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四十四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企业若因生产特点无法执行上述工时制度,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3.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延长工时,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超一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三小时,每月不超三十六小时。
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需依法支付加班费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企业工作,企业因生产特点申请并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近期企业订单增多,未经与工会和小朱协商,要求小朱每天加班三小时,且法定节假日也需上班,也未支付加班费。小朱认为企业违反规定,与企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虽获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但安排加班仍需合法。该企业未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就安排加班,违反了法律规定。
2、法律规定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一小时,特殊原因需延长时每日不得超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三十六小时。此企业安排小朱每日加班三小时,需确认是否满足特殊原因及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等条件,若不满足则属违法
3、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依法支付加班费,该企业未支付,侵犯了小朱获得加班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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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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