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放弃
工伤待遇承诺的效力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
劳动者受
欺诈、
胁迫,或用人单位乘人之危,让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愿作出承诺,此承诺无效,因其违背自愿、公平原则。
2.若劳动者充分了解权益,用人单位无不当行为,承诺内容合法且不损害他人权益,承诺可能有效。
3.实践中,法院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对承诺效力审查严格。
若承诺致劳动者生活困难等显失公平,法院可能认定无效。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公司要求小朱签署放弃工伤待遇的承诺,否则将辞退他。小朱为保住工作,无奈签署。之后小朱了解到工伤待遇相关权益,认为自己签署的承诺并非本意,遂与公司就该承诺的效力产生争议,小朱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公司则以承诺为由拒绝。
案情分析:1、小朱是在公司以辞退相威胁的情况下签署承诺,这属于用人单位胁迫劳动者,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承诺,违背了自愿、公平原则,根据相关规定,该承诺应认定为无效。
2、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法院对放弃工伤待遇承诺效力审查较严格,小朱若因签署承诺无法获得工伤待遇可能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存在显失公平情形,法院也会倾向于认定该承诺无效,小朱有权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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