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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家务劳动补偿金应怎样划分

时间:2026.02.2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167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时,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法律有相关规定。
2.确定补偿金数额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一是家务劳动时间,包括日常时长和持续情况;二是投入的精力,如劳动强度和复杂程度;三是对家庭的贡献,像对家庭成员的照顾等;四是另一方的经济状况,如收入、财产等。
3.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酌情确定补偿金额,平衡双方利益,肯定家务价值。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婚后小朱主要负责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和日常家务,小李则专注于工作。随着时间推移,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小朱认为自己多年来承担了较多家务劳动,要求小李给予补偿。小李却觉得夫妻共同生活,不应进行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本案中小朱承担较多家务劳动,有权请求补偿。
2、确定补偿数额需考量家务劳动时间、投入精力、对家庭的贡献以及另一方经济状况等因素。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这些因素酌情确定补偿金额,以平衡双方利益,肯定小朱家务劳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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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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