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误工费赔付天数按实际误工情况定,从事故发生算到
受害人能正常工作。
2.认定时结合
医疗机构病假、误工证明等,像医生建议休息天数、单位出的因伤未上班时间证明。
3.若
证据不充分,法院会依案件情况、受害人工作性质和行业惯例酌定。
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误工天数酌定有别。
综合多因素定误工天数算
赔偿额。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
意外事故中受伤,向责任方小许索赔误工费。小朱称自己因伤误工两个月,要求小许按此时间赔偿误工费,但小朱仅能提供部分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单位的误工证明也不完整。小许则认为小朱实际误工天数远低于两个月,不应按照其主张的时长赔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误工费的赔付天数需根据实际误工情况确定,一般从事故发生日起计至受害人恢复正常工作之日止。在本案中,应根据准确的误工天数来计算
误工费赔偿数额。
2、通常要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误工证明等材料认定误工天数。小朱提供的相关证明不充分,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小朱的工作性质等进行酌定。如果小朱从事的是一般体力劳动,法院可能酌定合理的误工天数;若从事脑力劳动且受伤对工作影响较大,误工天数可能相对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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