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赔偿范围:
医疗费依
医疗机构收款凭证定。
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无收入或雇护工参照当地护工报酬标准。
交通费依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费用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机关出差补助标准。
营养费依
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定。
残疾赔偿金按
伤残等级和收入标准自定残起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依
侵权人过错等因素定。
案情回顾:小许受雇于他人提供劳务,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小许受伤后产生了一系列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双方就赔偿范围产生争议,小许认为雇主应承担所有费用,雇主则认为部分费用过高或不应承担。
案情分析:1、医疗费应依医疗机构收款凭证确定,这是明确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
2、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能合理补偿
受害人因伤误工损失。
3、护理费依护理人员情况参照相应标准计算,保障护理期间费用。
4、交通费按实际发生计算,确保就医转院合理支出获赔。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相关标准确定,维持合理生活水平。
6、营养费依伤残情况结合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促进康复。
7、残疾赔偿金依伤残等级和相关标准计算,保障伤残者生活。
8、精神损害抚慰金依侵权人过错等因素确定,抚慰受害人精神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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