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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员工的理由有哪些

时间:2026.01.1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802人
律师解析:
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
1.过失性辞退
员工试用不符录用条件、严重违规、失职舞弊致重大损失、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且不改、以欺诈等手段使合同违背真实意思、被追究刑责
2.无过失性辞退:
员工病愈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不能胜任经培训调岗仍不行、订立合同客观情况大变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无果。

案情回顾:

小丽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公司认为小丽不符合录用条件将其辞退,小丽称自己表现良好,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另外,小胡在职期间因患病,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决定解除与小胡的劳动合同,小胡认为公司应给予更多补偿。

案情分析:

1、对于小丽的情况,依据法律,若公司能证明小丽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过失性辞退,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无法证明,则公司解除行为违法
2、对于小胡的情况,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属于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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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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