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出嫁之女是否有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确实存在。按照法律的明确规定,无论是已婚女性还是男性,只要年满18周岁就应承担起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的义务。虽然某些情况下可能会签订所谓的“断绝关系”的协议,但此类协议在法律层面并不被承认,子女仍需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因此,当女儿步入婚姻殿堂之后,若其父母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陷入困境时,作为女儿理应承担起赡养的责任。

女儿出嫁后在赡养父母的责任上是否依然存在出阁之女自当肩负起赡养双亲的责任与使命,此乃法律所明确规定的义务所在。在未尽到这一职责之时,若父母缺乏劳动力或者经济状况恶劣,则有权向其子女索要必要的赡养费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义务并不会由于女儿的婚姻变化而有所减损或消除。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嫁出去的女儿当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因为法律规定,女儿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一义务不因为孩子结婚了就消失。

有的。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2、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双方离婚而终止,父母双方进行离婚的,子女对父母仍然有赡养的法定义务。3、如果子女不对父母进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