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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时间:2026.01.1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44人
律师解析:
1.非全日制合同无最长期限,它是以小时算工资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中,双方都能随时终止合作,单位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也不能约定试用期
3.这种合同灵活,适合短期、临时用工,双方按情况定合作期,不过要遵守工时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一家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朱觉得工作安排不太适合自己,便想终止用工。单位却认为合同虽是非全日制,但小朱应提前告知,还提出要给小朱一个试用期来考察其工作能力。小朱则认为非全日制合同可随时终止,且不应有试用期,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所以小朱有权随时终止用工,单位要求提前告知无法律依据。
2、法律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单位提出给小朱设置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该非全日制合同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应按照法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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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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