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如果你孩子构成重伤,就要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否则,那几个孩子不构成犯罪,但要承担损害赔偿的
民事责任,要求其和父母赔偿你孩子的
医疗费、
护理费及
残疾赔偿金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