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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医生开病假条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发放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的职权。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建议书,同时在病历(含门诊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建议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能有效。


3、各专科医生(除急诊值班医生外)不得签发非本专科的病假建议书。签发病假建议书日期必须与诊治日期相一致。凡是提前开具或日期推后2天以上者,视为无效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


当代社会请病假这个时间段的话,肯定是需要和公司来进行一个协商的,否则的话没有经过公司的同意是不能够随意的请假,而女性员工怀孕期间的话,这个工资待遇福利的话都需要照常的发放,保险也需要继续缴纳。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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