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没有看到具体的合同,从你表述和我司法实务中来看:
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合同(2008)标准文本来看,第二次
工程款应该是在合同中约定的是中期款,如果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中期款,你首先构成违约,装饰公司停止施工符合合同的约定,没有过错。 同时你说“据你所知”,这句话你要确定合同内容怎么写的,你身边应该也有合同,你要仔细看一下你的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 综上所述,第二次工程款(中期款)如果到你发帖时还没有支付,你显然构成违约,装饰公司有理由停止施工,同时你要维权,你要举证哪些权益受到侵犯,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希望能够和我及时联系,分析案件情况,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