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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仲裁时效怎么计算

根据本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符合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仲裁机构保护权利的法定期间的本意。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主观上已了解自己权利被侵害事实的发生;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尽管主观上不了解其权利已被侵害的事实,但根据他所处的环境,有理由认为他已了解已被侵害的事实,他对侵害的不知情,出于对自己的权利未尽到必要的注意或将其作为推延仲裁时效期间起算点的借口的情况。


仲裁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的权利客观上受到了侵害、且主观上已知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为构成要件。权利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而事实上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的,不能使仲裁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北京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你是否清楚了解呢。小编为你总结至此,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把时效延长至一年,该法是有普遍约束力的,适用于与全国,对于北京也不例外。另外,在仲裁时效的计算上,要注意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以及特殊时效的规定,涉及到这类问题时的时效计算是比较复杂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南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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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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