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须提交资料:1、本人自述事故经过。2、1-2人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写好后,由申报企业注明旁
证人身份并加盖公章。3、原始
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并复印(原件核对后退回)。4、当月考勤资料(盖章)。5、
职业病认定
工伤须提供病者的职业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人事档案。6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
法院判决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⑵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
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证明;⑶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
因工死亡申请的,提交人
民法院
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⑷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
医疗机构的抢救和
死亡证明;⑸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
法规规定,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