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用人单位应当自
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 30 个自然日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认定为
工伤的申请。
然而,如若超过这个期限,即便没有超出法定的一年期限,用人单位也拥有义务负担相应的治疗费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形,例如用人单位可以自行证明因为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合理原因而导致无法及时提出申请的事实。
假设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
工伤申报,那么在此期间所产生的符合享受
工伤待遇条件的相关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管所有与工伤相关的
医疗费用凭证,以便于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和
纠纷。
同时,您还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以解决医药费的承担问题。
倘若协商无果,您有权通过劳动
仲裁或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