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贵公司未能在法定时限内协助进行
工伤严重程度评估(即
伤残鉴定),建议您立即采取如下措施予以应对:其首要步骤,便可由自身或您的委托人、或职工代表组织在
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或是在被确诊罹患
职业病之日算起的第一周年之内,向贵公司所处的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
经过上述程序确认属于工伤之后,倘若您的身体状况较为稳定,却依然存在残疾现象且影响到您未来的工作能力,则可以尝试向所在市的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
递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在此期间,务必要妥善保存与此相关的各项
证据,例如医疗记录、
劳务合同以及
工资发放凭证等等。
倘若贵公司拒绝履行相应义务,您便拥有了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提起
申诉的权力,还可以考虑
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而言之,法律始终将坚定地站在您这一边,维护您应得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