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辞退处于孕期的女性员工,这属于违反现行
劳动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关于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通常采用
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措施来予以维护。
经济补偿根据女性员工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而定,每满一年就会获得相应的一个月的
工资待遇作为补偿。
在此基础上,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者,则按照一年的时间来折算;反之,若服务期不足六个月,也将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所谓的"
月工资",实际上是指该
女职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向前算起的十二个月份内的平均工资数额。
假如,这位处在孕期的女性员工在用人单位仅仅服务了八个月,而她的平均每月工资水平为 8000 元,那么她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就是 8000 × 2 = 16000 元。
然而,实际的赔偿金额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例如该女性员工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在辞退处于孕期的女性员工时,应当给予更高的赔偿金额,以确保她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