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非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既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相关规定,单位要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要发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要是员工患重病或绝症,还要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100%。
这里所说的“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要是单位违法解约,员工能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