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透彻地分析。
一般来讲,倘若发包方明知或者应当得知包工头并不具备相关资质亦或是安全生产的条件,那么发包方须与包工头共同承担起
赔偿责任。
反之,如果发包方在选拔包工头环节已经履行了必要而充分的审查职责,并且对事故的发生并无明显过失,那么他们通常可以免除责任。
然而,如果工程自身存在着设计上的瑕疵,或者是由发包方提供的施工材料或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工人受伤事件,那么发包方便有可能需要负起相应的责任。
总的来说,我们必须在全面考察各方在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过错程度以及参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基础上来确定最终的责任承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