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雇佣关系中不幸发生意外
致人死亡事件时,通常须由劳动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假如该意外系在正常上班期间以及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本职工作所受之事故损害最终导致人员死亡,便可被视为
工伤事故,并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由
工伤保险基金会及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地缴纳工伤保险金,那么其应当自行承担按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比例来支付相关费用的义务。
除此以外,
劳动监察部门亦可能会介入评估和监督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
若因责任归属等问题造成争议,则可能需借助于劳动
仲裁或
司法程序加以解决。
而关于具体处理事务的部门与方式,将视实际情况诸如用工方式、死亡原因为差异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