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理应视为
工伤范畴;
然而,若在事故中,公司员工系主责方,则此类情况将无法被最终认证为工伤。若事故确定员工需负
主要责任,那么其将不能获得
工伤的认定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享有
工伤医疗期而无需继续工作,且无需担心薪酬停发,此外,若需护理治疗时,公司也会承担相应的
护理费用。另外,若员工最终被认定为有
伤残程度级别,还可领取相应的伤残
补助金。
然而,如果未能得到工伤的认可,便无法享受到上述的各项福利措施。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