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若大脚趾部位发生骨折,通常可被评估确定为
十级伤残标准,进而获得约4至6万元人民币的
赔偿款。
然而,由于受伤部位的差异性以及残留功能障碍现象的存在,可能导致评定时需要考虑不同的
伤残等级或对应的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由此也会导致
工伤赔偿金额产生明显区别。
此外,对于就医治疗所需的医药费用,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尽责承担并全额垫付。倘若用人单位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就
工伤事件提出具体申请,那么受到伤害的员工本人及其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被诊断、鉴定出患有
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一年内,向有关部门直接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