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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被公司拿走了,不给我怎么办

若贵司尚未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您可前往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以下为相关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所述:“实践中,劳动合同需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且需由用人单位代表与劳动者本人共同在劳动合同文本上亲笔签署或加盖公章后方可正式生效。在此过程中,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保存一份作为记录。
此外,第八十一条对此特别强调指出:“倘若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能明确记载本法规所要求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各项条款,又或者未能及时向劳动者发放已经签署完毕的劳动合同文本,那么由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如果因此而给劳动者带来损失或伤害,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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