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务派遣活动中,劳务派遣机构需承受相应的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乃至
刑事责任。
例如,当用工单位对被派遣
劳动者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机构将与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起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倘若劳务派遣机构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劳务派遣业务经营,则可能面临被勒令停止
违法行为、罚款等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
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
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