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您与业主签署了非固定期限
租赁协议,则双方均享有解除协议的权利。
然而,当房屋所有者考虑终止
租赁合同时,应给予业主充足的准备时间以避免突然告知而导致业主搬迁困扰。
在租赁
期限届满后,即便业主表示愿意维持原来的租赁协议,但若无任何关于新租赁期限的说明,原租赁协议仍然有效。
在此情况下,无论业主或租户哪一方希望更换居所,均需提前向另一方表明意向。
如此方可确保各方均能够顺利、有序地完成解除租赁协议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