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向我们提供争议房屋所对应的
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非个人所有由私人建成的房屋还需要
递交相关的建设许可批准文件;针对
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房屋,则需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明材料;如果您的房屋是通过买卖、典当或者
抵押方式获得的,那么也请您提供相关的契约合同。
其次,为了更好地了解房屋的具体信息,我们需要您提供以下资料:房屋所在位置、房间数量、建筑结构、总面积以及实际使用状况等方面的详细说明。
对于房屋为多人共有的情况,我们希望您能提供共有的形式(例如按份共有或者
共同共有),以及共有人之间的关系(如共同建造、共同购买、共同继承、共同受赠或者其他原因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我们还需要您提供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
最后,如果您能够提供与该事件有关的知情人士的
证人证言,将对我们的调查工作大有裨益。
《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
证据。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