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延期交房问题,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是
违约责任承担,即根据合同所明确约定的交房期限,每
逾期一日,开发商须按照买受人已支付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支付
违约金(具体金额需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其次是当延期交房现象持续时间过长时,购买者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单方面解除该项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