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特定情况下,
购房者有权解除已签署的预售合同。例如,若由于卖家存在
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存在
欺诈行为等因素导致购房者无法接受
购房协议,那么此时购房者便可依法主张
解除合同。
然而,若
退房决定源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则需依据预售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一旦完成预售合同的签订,除非具备法定的无效情形并且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否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各自的
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
当事人一方的
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
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