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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限差是指什么

依照我国现行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总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时,若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应按照约定进行处理;若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时,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在此情况下,如买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将不会得到支持;
其次,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此种情形下,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其所支付的房价款中,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仍需按原约定价格补足;而对于面积误差比超出百分之三的部分,则应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属买方;
最后,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卖方需要向买方返还房价款及其相应利息;而对于面积误差比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卖方则需双倍返还给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最新修订: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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