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出现的
一房二卖现象,其中所涉及到的房产所有权将依据法律规定归属至已成功完成
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并进行了
过户登记的那一方手中。在此过程中,未进行过户登记的另一方有权向原卖家提出
损害赔偿请求,但不能对抗善意购买并依法取得该
房屋产权的第三方。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