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新建住宅时,若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买方应当积极与卖方进行友好协商,商议具体的修复期限和质量评估标准;若经过严格的整改之后仍然未能达到双方协议中约定的质量控制水准,买方有权提出解除
购房交易合同,同时向卖方提起相关
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卖方承担应有的经济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