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关系
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如果被认定为双方以共同
出资形式购买的,那么这就应该作为双方共同拥有的共有物来进行处理。在情侣
感情破裂之后,对于此房产的共有权人,他们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决定如何对其进行分割。然而,若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则他们可以选择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至于
同居财产的分割问题,主要是指在
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将依照一般的
共有财产进行处理。而所谓的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同时也包括用于
债务清偿的所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