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所购买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明确记载的相关条款,可获悉办理
产权证明所需时间的详细说明。假设合同中有相应条款进行了约定,那么我们将依据合同中规定的方式来妥善处理;倘若未见任何此类特别约定,则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来执行。实际上,法律明文规定房地产商在向买受人交付房屋之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需完成办理产权证明的工作。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事宜需要得到及时地处理解决。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应当在规定期限之内(在综合考虑时限、程序等多方面因素的情况下不超过90个工作日)为
购房者办理完相应的产权手续。在此之外,若开发商未能如期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完毕该项义务,那便可视作开发商的
违约行为。
《城市房地产开发》第三十二条
预售
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
土地使用权变更和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
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