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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如何赔偿

倘若违反相关法规,企业擅自解散用人关系,则应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标准向员工支付赔偿
同时,如果能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协议解除劳工合约,履行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程序时,均需按照职员自入职起到解约为止的年数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对于有过失行为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则无需付出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应基于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即需支付一个月薪酬的金额,若雇佣期长达六个月但尚未达到一年,则概括为一年计算;
雇佣期短于六个月者,仅需向其支付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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