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中,是有法定补偿的。
即使
当事人并未签署
劳务合同,但只要他们购买过
社会保险,那么一旦遭遇
工伤事故时,就有权
申请工伤鉴定,以获得由
工伤保险所提供的
赔偿款。
然而,如若当事人并未购买工伤保险的话,则需由其所属雇主承担
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首先,当遭遇
工伤事件时,当事人有权使用有关证明劳动力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资料来申请
工伤鉴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提出
工伤鉴定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三种相关资料:即工伤鉴定申请表格、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其次,虽然当事人未签订劳务合同,但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先向当地的劳动
仲裁机构进行
申诉,以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只有在仲裁机关做出确定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定之后,他们才可以前往当地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以及失去劳动能力程度的评估。
这两项评估结果出来以后,他们便可先行与用工单位就
工伤待遇问题进行协商。
对于不愿同意给予的用工单位,当事人还可以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再次提起申诉。
最后,为了证明当事人与用工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他们可以提供招聘登记表、两位以上的
证人证言、工作证件、工作制服等等一系列能够充分说明他们和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关系的文件、物品。
另外,如果经过鉴定,确认当事人确实遭受伤害属于
工伤范围之内,他们将有权享受治疗费用、工伤津贴;
而若被认定为部分失去劳动能力,根据
伤残等级标准将可以领取相应数额的
伤残补助金。
同时,如果想要与用工单位终止劳务关系,他们还将有权利要求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