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入住之后如发现在所购买的房产中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已足够严重地影响到您的日常居住生活,那么您依法享有
退房权利。自商品住房正式交予您之后,如果发现该
商品房的主体结构质量并未达到标准,您可以根据相关
法规,选择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进一步核实。在经过检验核实无误后,如证实该商品房确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您将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来决定是否退房。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