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东在租期内卖房,租客租赁权益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护,新所有人需继续履行原合同。同时,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提前合理期限通知,未通知侵害该权利,租客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主张合同无效。
2.若租客不想续租,可与房东协商解除合同,按约定处理。若房东卖房致租客损失,租客可要求赔偿。
3.建议房东卖房前及时书面通知租客,保障其优先购买权。租客若不想续租,应尽快与房东协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若权益受损,租客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便房东在租期内卖房,租客的租赁权益不受影响,新的房屋所有人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保障租客按原合同继续使用房屋。
(2)房东有义务在出卖房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租客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侵害了租客的优先购买权,租客可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若租客不想继续租赁,可与房东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后按约定处理。若房东卖房给租客造成损失,租客有权要求房东赔偿。
提醒:租客要留意房东卖房动态,若房东未通知优先购买权可索赔;协商解除合同要明确约定相关事宜,遇纠纷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当房东在租期内卖房时,租客应确认自身租赁权益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护,可要求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二)若房东未提前通知租客卖房,租客可向房东主张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租客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三)若租客不想继续租赁,主动与房东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后按约定执行。若房东卖房给租客造成损失,租客可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1.房东租期内卖房,遵循“买卖不破租赁”,新业主需继续履行原合同,不影响租客权益。
2.房东卖房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租客,租客有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通知,侵害该权利,租客可索赔,但不能主张合同无效。
3.租客若不想续租,可与房东协商解约,按约定处理。若房东卖房致租客受损,租客可要求赔偿。
结论:
房东租期内卖房,不影响租客租赁权益,新所有人应继续履行原合同;房东未提前通知租客卖房,租客有优先购买权,未履行通知义务需担责;租客不想续租可协商解约,房东造成损失需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便房东在租期内卖房,租客的租赁权益不受影响,新的房屋所有人要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同时,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需在出卖前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让其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若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侵害了租客的优先购买权,租客可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若租客不想继续租赁,可和房东协商解除合同,达成一致后按约定处理。若房东卖房给租客造成损失,租客有权要求赔偿。如果大家在遇到类似房屋租赁买卖问题时,对自身权益和相关法律处理不太清楚,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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