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无期限
劳动合同的
辞退赔偿问题,如果
劳动者与雇主达成共识并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前者将根据中国现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获得相应的
经济补偿;
然而,若未经双方同意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则属于
非法行为,应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给予双倍经济补偿以作为
赔偿。在此基础上,经济补偿的数额确定方式如下:如果劳动者在当前所在单位任职的时间超过了一年,那么在每满一年时,雇主要支付其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大于六个月但不足一年,那就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若是不满六个月,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款。以上便是关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辞退赔偿问题的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