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社保档案丢失需要进行补办的事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需提供您个人首份工作的招工手续。
这项资料可前往市级或区级档案馆,查询个人的劳动调配书或是
就业证明存根。
其次,如您在工作过程中曾调换过单位,那么每次单位调动的相关手续也需要完备齐全。
无单位调动手续者,必须提供调转前最后一个
月工资单或者调转以后第一个月工资单,并且请确保加盖了单位公章。
再则,对于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书,必须标注出明确的原因如
辞职或其他特殊情况。
此外,还须
递交本人在最后一家单位任职期间内(即解除或终止合同前)的最后一个月工资单作为证明。《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