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若遇不合法解雇情况,其所受经济损害应以该员工于用人单位服务期间折合的一定比例进行
赔偿。
具体而言,劳务派遣员工在每累积完成一年度的服务之后,便可获得相当于两倍固定
月工资的
赔偿金;
若累计工作时长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则将以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基准;
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者,则将仅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