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房作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权并不具备可继承性。
租户所获得的仅仅是对公租房的使用权利,而非所有权。
在此情况下,若子女欲继承此处使用权,须按照相关程序向有权机构递交书面申请以确保其资格。
在这里需强调的是,继承的并非对公租房的所有权,而是其使用权,换句话说便是能在原条件下继续承租该处房产。
依据我国于2021年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遗产乃指自然人离世后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然而,如有任何遗产因法律规定或其本身性质而无法被继承,则此类遗产将无法被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