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在工作期间因酒精中毒不幸溺水身亡,如此情况并不构成
工伤范畴。
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职工因
故意犯罪行为、过量饮酒或吸食毒品、自我伤害或自杀等因素所引发的伤害事件均不符合
工伤认定标准。
尽管此类事故往往发生于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之内,且其受害者可能正在执行本职工作或达成相应任务过程中受到伤害,然而若系由于职工故意实施
犯罪活动、过度饮酒或吸食毒品、自我伤害或自杀行为所致,则无法被视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
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