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合同时,通常存在可撤销或解约的可能性。
然而,此类情况普遍涉及到买受方违反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若已支付了定金,买方无权再索回该笔款项。
然而,若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按原计划进行,进而导致双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房产时,买受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而出卖人需对买受方因违约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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