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过程中,若双方未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这并不妨碍已生效的工程承包协议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合同形式可以采取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法定方式进行表达与呈现。
只要在工程建设期间,承建方圆满地完成了所有相关任务,作为业主的对方即有义务按期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然而,要使施工工程具备合法有效性,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协议条款内容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其次,参与各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且明确;
最后,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