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返还时限如下所示:
在招标方与中标方签署合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应当按照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无条件地全部返还给中标者以及未能成功竞标的各方当事人。
此外,若招标文件中有任何关于为未中标的参与者提供经济补偿的相关约定,同样须在上述期限内如数清偿。
因此可以明确,投标保证金的退回事宜必须在招标方与中标方签署合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