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物业费拖欠长达八年之久,那么最高可进行八年的补缴。
作为业主,您有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所规定的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如果经过书面通知催促后,业主仍以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或即使收到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之内仍旧未支付物业费用,那么物业公司有权向业主提出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要求,最高可申请至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国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只要物业公司始终坚持不懈地向业主催讨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便无法仅仅凭此理由就可以超过法律诉讼时效而拒绝履行其应负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