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类型中的一种,有着双务和偿还性质。
同时,此类合同又具备着短暂的特性。
因此,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必须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确认出租人的合法主体地位,以便确保其拥有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在租赁房屋时,我们还需了解该房屋的实际状况以及附带的装修和附属设备等情况;
再次,对于承租人是否有权进行转租行为,我们也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的规定;
此外,我们还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修缮责任,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最后,我们还需要在收取每月租金时,要求出租方提供相应的收款凭证,以保证资金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