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团购房的相关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先明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和解除方式,以及解除后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当购买者在商品房买卖过程因合同条款与卖方产生争议时,人民法院有义务通知包销商参与诉讼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