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房屋遭遇非法强行拆除,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您享有向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征收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对于接收到的此类举报,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征收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均应立即展开核实并妥善处理。
在涉及到强拆城市房屋这一严肃议题时,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如下所示:
首先,拆迁双方需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裁决申请;
接下来,行政机关应当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
在此基础上,必须确保补偿安置措施得到切实执行;
同时,还需要依法组织听证会;
最后,强制拆迁的决定必须事先通知被拆迁人,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也应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并尽心尽力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鼓励被拆迁人主动配合搬迁事宜。
此外,还需进行现场公证及证据保全。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或周转用房、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重要事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补偿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