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并未针对乡村拆迁补偿问题制定出明确的每平方米补偿金额。
实际上,补偿方式及金额仅仅设定了一种参考标准。
根据法规条例,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之房屋,其货币补偿的底线为建筑成本价值;
若无法进行货币补偿,也可以采用房屋置换的形式,即在同等区域内,按照面积最小化原则进行拆旧换新。
对于城中村的房屋,其货币补偿的最低标准为市场价格;
而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则采取房屋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房屋置换的最低要求为在同等区域内按照面积最小化原则进行拆旧换新,而货币补偿的最低标准同样为市场价格。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