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土地征收专题 > 行政征收程序有哪些

行政征收程序有哪些

行政征收程序有哪些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5-05 12:35:07 已帮助226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行政征收程序有哪些
一、房屋补偿费用即指房屋重置费用,主要用来弥补因城市规划实施而造成的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遭受的物质损失,其金额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构造和使用年限等因素来划分等级并依据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则用于补偿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租赁或者寻找个人租住居所带来的生活上的困扰,其金额是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日常生活需求和居住满意度进行具体划定,并以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家庭成员名额作为计费单位,每个月都将给予相应的补贴。
三、同时,我们也会提供奖励性补偿费用机制,用以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推进,以及对于那些能够主动放弃一部分权益如乐意搬迁至城市远郊地区或者选择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的住户,给予适当的额外补偿。
在此,提醒您,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都是由当地人民政府综合考虑本地区的实际发展状况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后作出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